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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8年浙江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公告(260人)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在历下区和长清区两地办学,总占地面积近4000亩(约258.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0.41万平方米。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的师范馆。1950年10月,在原华东大学教育学院和山东省行政干校的基础上组建山东师范学院,系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成立最早的本科高校。1981年3月,学校被确定为省属重点高等学校;同年8月,更名为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4年3月,学校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11月,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
学校设有设有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5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山东省理论建设重点研究基地、1个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4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等52个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研究培训机构。图书馆馆藏书刊437.72万册,数字资源量63TB。
现有25个学院(部),84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十大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数量居省属高校前列。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4个学科进入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行列,3个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重点专业(群),1个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学科排名前1%。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2017年)中,24个学科参评,其中有13个学科进入B及以上等次,是山东省属高校最好成绩。目前,有全日制学生37223人。学校成立基础教育集团,附属中学、第二附属中学、附属小学是省级规范化学校或示范学校,先后分别被授予中国百强中学、全国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首批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首批青少年校园足(篮)球特色学校等称号。
现有教职工2447名,其中专任教师199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010人,正高级职称393人、副高级职称706人,博士生导师195人。有3名双聘院士。19人次入选国家“****”,国家“****”,973首席科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青,全国“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9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8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6次当选全国党代会代表,5人12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4人9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学校领导连续五届当选山东省委委员。2人次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2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优势学科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先后16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3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入选国家优青。27人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5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9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sdhrss.gov.cn)和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网(sd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初级岗位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17:00(不含节假日)。
(1)辅导员岗位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师范大学网站(sdnu.edu.cn)辅导员岗位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网络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报名系统,查询报名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请到山东师范大学进行现场审核并办理相关笔试手续,时间、地点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进行现场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2)其他初级岗位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学院、部门提出应聘申请并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拨打岗位咨询电话查询报名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请到山东师范大学进行现场审核并办理相关笔试手续,时间、地点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进行现场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审核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个人简历、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稿须同时发至学校邮箱和应聘岗位邮箱,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山东师范大学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及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开具的中共正式党员、主要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初级岗位主要测试体现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笔试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对音乐、体育、美术等技能类专业的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中级岗位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稿须同时发至学校邮箱和应聘岗位邮箱,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直接递交材料报名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方式报名的可先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到应聘岗位邮箱(见附件1),学校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再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相关待遇
(一)来校博士符合我校相关条件,年薪10万元以上,一次性津贴可达30万元,科研启动费可达20万元。
(二)除享受相应津贴、科研启动费外,对于世界前百名高校或前百名学科的海外博士(后)毕业生及文科全国学科排名前三位的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增发津贴5万元。
(三)学校为新入职的博士毕业生提供为期1年的单间周转房免费租住或800元/月租房补贴。
(四)学校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山东师范大学附属高中、初中、小学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
(五)学校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访学进修、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面努力搭建人才成长平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学校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百度网盘):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东师范大学
2018年5月22日
2018年浙江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公告(260人)2018年宁波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高层次人才260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浙江省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目前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行列。
学校设有21个学院,学科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门类,建有7个省一流A类学科、6个省一流B类学科;据ESI公布的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75个本科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公派来华留学生资格及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6000余人,各类研究生6700余人,在校留学生2600余人(其中学历生16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2720余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750余名。现有正高职称人员390余名,副高职称人员790余名,博士学位人员1030余名;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加拿大两院院士1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1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名、国家“****”专家5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8名、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国家****人文社科领军人才1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名,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3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6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4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7名,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3名,省特级专家1名、省“****”15名、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2名。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向着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创佳绩。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学术水平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及相关待遇
(一)学术领军人才
1.学术领军人才(A1类)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家“****”杰出人才;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
(5)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学术领军人才(A2类)
(1)国家“****”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外专千人项目);
(2)国家“****”领军人才;
(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级教学名师;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7)浙江省特级专家;
(8)浙江省“****”杰出人才;
(9)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3.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排名第一);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特等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特等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4.学术领军人才(A3类)
(1)国家“青年****”入选者(简称“青千”);
(2)国家“****”青年拔尖人才(简称“青拔”);
(3)“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简称“青长”);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简称“优青”);
(5)中国科学院“****”入选者;
(6)浙江省“****”入选者;
(7)浙江省“****”领军人才(创业千人除外);
(8)省级教学名师;
(9)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10)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5.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3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第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第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5)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6.积极面向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职位:
(1)海外著名大学担任杰出教授或讲席教授职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1类)职位;
(2)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终身聘任职位(Tenure-track)相当于正教授(海外著名大学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可放宽至副教授),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类)职位;
(3)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终身聘任职位相当于副教授(海外著名大学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可放宽至助理教授),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3类)职位。
7.应聘者学术业绩特别突出,在Nature、Science等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业绩特别突出者,不受上述条款限制,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或A3类)职位。
8.学校倡导“按需引才”,学术领军人才应聚焦重点发展学科,鼓励学术领军人才组建团队,并给予特定的引进政策,探索团队考核机制。
9.学术领军人才引进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学术领军人才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A1类人才待遇,一事一议;A2类人才提供不少于300万的安家费,以及不少于50万年津贴或80万元年薪,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费不少于100万元,自然科学类科研启动费不少于400万元;A3类人才提供不少于200万元安家费,以及不少于30万元年津贴或60万元年薪,人文社科类提供不少于6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提供不少于200万元科研启动费。
(二)学术带头人
1.人文社科类年龄不超过45周岁,自然科学类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指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下同)学习或工作经历,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现有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3.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C类,不含青年项目)1项;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B类)1项,或国家级C类项目2项;或累计获得5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250万以上;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
4.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一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或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篇(部)(其中权威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权威期刊3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5篇(其中SCI二区以上期刊或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3篇;
5.积极面向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学术带头人职位:
(1)具有海外优秀高校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
(2)拥有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位,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SSCI、A&HCI收录期刊论文4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或Top期刊学术论文6篇;
6.若应聘者学术业绩突出,在Nature子刊、Cell、PNAS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业绩突出者,不受上述3、4、5条款限制,可申请学术带头人职位。
学术带头人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学校提供150万元安家费;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费4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费100万元;提供海外应聘者30万元年薪。
(三)学术骨干
1.人文社科类年龄不超过40周岁,自然科学类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
3.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C类项目1项或省部级C类项目2项,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C类项目1项和省部级C类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C类项目1项且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累计获得3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150万以上;
4.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一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或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4篇(部)(至少1篇为权威期刊),或发表权威期刊2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5篇(其中SCI二区以上或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2篇;
5.积极面向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学术骨干职位:
(1)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连续3年以上;
(2)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4篇(其中SSCI或A&HCI收录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二区收录期刊论文或Top期刊学术论文4篇。
6.若应聘者学术业绩突出,有4篇以上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等,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具有较好业绩,可不受上述3、4、5条款限制,可申请学术骨干职位。
学术骨干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学校提供安家费60万元,完成聘期任务奖励4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提供海外应聘者25万元年薪。
(四)优秀博士(D1)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
3.近3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二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为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若与博士毕业论文相关,1篇可以为导师一作本人二作),或发表权威期刊学术论文1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其中工学类可最多可用1篇E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替代1篇SCI收录期刊论文),或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1篇。
4.若应聘者为人文社科类海外著名大学博士,不能满足第3款时,可改为近3年内,在国外本学科公认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海外知名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优秀博士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首聘期3年内,学校每年提供安家费6万元,优秀完成聘期任务奖励57万元,合格完成首聘期任务奖励42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
(五)优秀博士(D2)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特殊学科(即艺术、体育、建筑、会计、工程管理、小语种、航海、基础教育等)的博士学位;
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首聘期3年内,学校每年提供安家费6万元,优秀完成聘期任务奖励57万元,合格完成首聘期任务奖励42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
(六)师资博士后
我校力学、通信与信息工程、水产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所涵盖的工程力学、量子信息与通信、移动计算与人机交互、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微纳信息系统、水产养殖、渔业资源、水产资源综合利用、渔业经济管理、渔业工程与材料等12个二级学科均可招收博士后。
在宁波大学从事师资博士后期间,参照新教师进行管理。按不低于“优秀博士”的标准引进、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科研启动费2万元;出站留校工作并完成聘期任务者,除享受省、市安家补助22万元外,学校再提供安家费50或60万元,科研启动费3万元。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共计75或85万元。
备注:
1.学术骨干、优秀博士、师资博士后一般应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毕业的博士;或博士毕业学科国内排名为前10%;或海外优秀高校或研究机构培养的博士。
2.学术论文一般要求为期刊论文(除计算机类可采用CCF推荐的B类以上会议论文替代同级别期刊论文外),SCI分区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标准并按大类分区,Top期刊学术论文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标准(含高被引论文和热点论文)。
3.教研科研成果奖、论文、专著、专利等均应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不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对于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包括第一通信作者)。
4.海外著名大学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近期同时且至少有两个排名榜排前100名大学;海外知名高校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榜近期且至少有两个排名榜同时排前200名大学;海外优秀高校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且任一排名榜排前500名大学。
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榜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QS)、《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THE)、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 Ranking)。
五、招聘计划
详见《宁波大学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2.报名办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学校主页和科学网等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院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体检与考核
本次招聘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招聘单位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参加体检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人事处安中大楼403室;
2.联系方式:
(1)人文社科类,联系电话:0574-87600288;联系人:叶老师;Email: [email protected]
(2)自然科学类,联系电话:0574-87600494;联系人:伊老师;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2018年高度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汇总表
2.2016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
3.2016版宁波大学国内重要出版社目录
4.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7-2018年)来源期刊目录(共553种)
宁波大学
2018年1月26日
关于本次2018年浙江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公告(260人)和2018年运程市直招聘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